樓主
TA的每日心情 | 開心 2015-1-13 10: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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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: 20 天 [LV.4]偶爾看看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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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只是做生意周轉資金,借款僅僅3萬元,短短一年竟變成了800萬元;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需求,同樣借款3萬元,實際到手只有6000元……一個個匪夷所思的遭遇,背后是以借貸為名非法牟利的違法犯罪活動。
* J, I& T. u8 N9 L% y4 h$ f" g) c. T 百萬家產抵不過3萬借款 費用利滾利多屬“莫須有”" O4 e' l* ]$ H, Q
市民何某原本擁有一間營業(yè)房、一家服裝店,還有即將拆遷分配到手的安置房,生活上富足無憂??扇缃竦乃粌H身無分文,還欠著800萬元的債,為了逃債,一度7個月不敢回家。
; q( g( x/ X9 v/ z" L7 a 去年8月,何某為了周轉資金,經中介介紹,她認識了某“寄賣行”老板朱某、吳某。對方提出借款3萬元,10天利息是8000元,何某答應了。 b# }, _ e; x: M! A" d8 J t+ A# }
雙方簽訂合同時,合同金額顯示的是8萬元,并約定違約金比例為每天20%。何某說,“當時實際到手的是3萬元,剩下的‘莫須有’的5萬元分別是10%的中介費、10%的保證金、幾萬的家訪費,利息8000元也要先扣掉?!?br />
# p1 B" E9 P* F3 v “后來,由于自己沒有及時歸還8萬元欠款,我需要按照‘違約金’約定再支付幾萬元,加在一起,欠款一下子增至十幾萬元?!睋文辰榻B,同年9月,為了償還之前的“違約金”,她又先后向朱某等人借款。隨著借款額度越來越多,產生的利息也越來越多,利息和“違約金”疊加,雪球不斷滾動。到最后,何某變賣家當,共得款300余萬元,即便如此,依舊無法還清欠款。
8 e* S( g T7 Y0 @' f9 X: T 借款3萬元到手6000元 要還的錢卻翻了十倍$ a/ b* {# n5 O& q1 r' J" a
今年2月1日,24歲的陳某到派出所求助時,一開口就震驚了辦案民警:“救救我,我讓家里填了30多萬元的債務窟窿,如今已是走投無路!”; J7 S- G/ o! Q6 Q' r0 ?! j! i
陳某大學期間熱衷于請朋友吃飯唱歌,家里給他的每月一兩千元的生活費,根本滿足不了他。生活費沒了,陳某開始接觸“高利貸”,在校期間共計貸款10多萬元。大學畢業(yè),債臺高筑的陳某為了還錢,想到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,就聯系了“高利貸”中介人馮某某。
* ~, p F# G! d `' d 2017年7月,由馮某某介紹,冀某某出面,俞某某出資,借款給陳某3萬元。借款時陳某被要求“一式兩份”寫2張3萬元借條,并以上門費、利息、保證金等為由先扣除2萬元,馮某某還收取了介紹費4000元,實際給予陳某的只有6000元人民幣。
4 P! D2 ^8 R* j! f 實際上,在借錢給陳某時,冀某某等人就定了一個“小目標”——先在陳某身上“套路貸”10萬元左右,再一步步壘高債款,最終目標是陳某家的房屋拆遷款。他們早就查清陳某家的房子即將拆遷。陳某對此全然不知,不斷拆東墻補西墻,半年時間就先后“套路貸”了10多萬元。
7 \& K3 j+ _6 l' Q 貸款應到正規(guī)金融機構 如遭遇“套路”及時報警
( ~$ g2 a; b3 M% U 合法的民間借貸是在法律規(guī)定的利率范疇內盈利,高利貸是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,套路貸目的不在于“吃本金”“吃利息”,而是利用借款人著急用錢而又無法從正規(guī)金融機構貸款的心理,通過一步步設套,最終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財產,本質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。
( X o- m- c( ]# M! b/ f 套路貸“下套”一般有如下6個步驟:
& T; m* x' V- U: X! F 首先,以“小額貸款公司”名義招攬生意。日常生活中可能聽到的“姐啊”“哥啊”電話,以及“低利息、無抵押、不扣車”的誘人貸款條件,往往就是邁向陷阱的開端。8 G) s! p# {; g& _0 E1 c. _
其次,簽空白合同。嫌疑人拿出一沓厚厚的空白合同讓受害人簽字,由于合同內容太多且急于用錢,多數受害人不會仔細閱讀。嫌疑人隨后在合同上隨意添加內容,包括出借人、借款時間、利息額度。
" G! g* u0 N9 e; h/ }% \* ?9 A 第三,制造一個“證據鏈條”。除了合同,嫌疑人還要求被害人簽一些法律文書,比如房產抵押合同、房產買賣委托書,有的還要求被害人辦理相關的公證手續(xù)。9 @5 d6 ~& i- d' l0 }+ I$ r
再次,單方面肆意認定違約或故意制造違約。嫌疑人通過種種手段,讓受害人“違約”,即便受害人到期主動還款,嫌疑人也會故意“玩失蹤”,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現。0 u+ o1 R$ o8 `1 }
然后,惡意壘高借款金額。在借款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,嫌疑人會介紹其他“小額貸款公司”與借款人簽訂新的更高數額的合同來“平賬”。實際上,這類公司往往是一伙的,只是在外用了不同名稱,“平賬”也只是通過“拆東墻補西墻”的方式,讓受害人陷入一環(huán)套一環(huán)的陷阱。
- f, z( t. C! L 最后,軟硬兼施“索債”。索債通常有兩種方式: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、銀行流水等虛假證據,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法院保全、拍賣受害人名下的財產用于還債;二是通過敲詐勒索、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,強迫對方償還“債務”。/ A P% O3 l" P* z
“凡是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進行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不貸?!惫矙C關還提醒廣大市民,貸款應到各類銀行等正規(guī)金融機構,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(yè)資質的個人、中介、公司及其發(fā)布的各類無抵押、免息貸款等廣告信息。如果遭遇符合上述“套路”的違法犯罪,必須提高警惕,在保證安全前提下盡可能保留證據,及時報警。——摘自《人民日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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