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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報訊(記者劉天縱、通訊員陳镠汀、劉麗)2月19日從省通信管理局獲悉,今年4月1日前,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(含APP、小程序、快應用等)需履行備案手續(xù),逾期未履行備案手續(xù)的APP等將依法依規(guī)采取下架、關停、限制更新等處理措施,以保障互聯網行業(yè)規(guī)范健康發(fā)展,維護網絡安全和公眾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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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工信部信管局統一部署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省通信管理局于2023年9月啟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,存量APP主辦者要向其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(xù),新開發(fā)的APP必須先履行備案手續(xù)后才能在應用商店上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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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備案相關要求,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、應用分發(fā)平臺、智能終端生產企業(yè)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(xù)的應用程序提供網絡接入、分發(fā)、預置等服務。APP主辦者應在顯著位置標注其備案編號,分發(fā)平臺應在顯著位置標注其分發(fā)的APP等備案編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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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通信管理局于2023年10月成立了湖北省APP備案工作專班,運用“技管結合”工作思路,建立APP安全監(jiān)管平臺,將APP備案工作與APP安全管理工作同時推進,組織騰訊、阿里、抖音等大型互聯網平臺企業(yè)、省內基礎電信企業(yè)、省內部分網絡接入提供者召開推進會,督促優(yōu)先開展“鄂匯辦”等活躍APP、重要政企單位APP、重點民生領域APP備案工作。 / j% {7 V+ u. N* O2 ~# R( y
截至目前,省通信管理局檢測省內企業(yè)運營APP超770款,對存在未備案、網絡與數據安全、侵害用戶權益等問題的500余款APP下發(fā)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到位。 8 h/ U M; S# b2 u1 m# m
文章來源:湖北日報 ) l8 b/ H9 c4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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